郴州橡塑专用胶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普通科2023年招生章程 —重庆站—教育在线

发布日期:2026-02-21 点击次数: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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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制定依据郴州橡塑专用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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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重庆市普通等学校招生。

二章  学校概况

  三条学校全称: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四条 院校代码:14482

  五条 办学类型和层次:全日制等职业院校(科)

  六条 办学质:公办

  七条 学校概况: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等艺术职业学院,是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非遗传承人群研修计划实施院校、重庆市水平业群建设单位,被中共重庆市委、市政府表彰为重庆市文明校园。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职城,占地46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3万平米,在校生近6000人,教职工300余人。学校历经近40年办学发展,秉承“厚德博艺、真诚求索”校训,用情怀立德树人,用责任培根铸魂,用担当成就全人教育,用传承弘扬优秀文化,学生在金K、桃李杯、荷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赛事上斩获殊荣。沈铁梅、蒋勤勤、殷桃等优秀毕业生活跃在祖国文艺战线,被誉为“艺术的摇篮”。

  业建设有力,育人成明显。学校参与多项国教学标准研制,获教育部业建设项目2个、行指委项目3个;获教育部、文化部、民宗委三部委示范项目2个;建成国课程资源项目1个,获国艺术基金资助4项。获评重庆市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建成市骨干业4个、实训基地3个、教学资源库3个、职业教育双基地2个、(示范)课程4门、教学创新团队4个。教师指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7项,在市微课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上获得佳绩。

  育训成显著,服务职能拓展。承担商务部俄语国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及管理研修班、中宣部“青年汉学研修计划”等重大项目,开展文旅行业人才队伍职后培训160期、受众上万人次。连续三年获文旅部优秀培训单位。持续十年承办全国广电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受众5000人次。立足国非遗研培计划助力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艺术抗疫作品登上学习强国平台。

三章  报考条件

  八条 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相关要求。

  1.符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艺术生和普通类历史/物理选考科目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会印发的《普通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意见》中的有关规定郴州橡塑专用胶。

  4.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区)招生办公室统组织的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业考试,且成绩格并取得业格证。

  5.报考师范业的考生,除符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会印发的《普通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业。

四章  招生计划

  九条 学校依据重庆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校招生计划,制定我校的分省分业招生来源计划,2023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河南、陕西、甘肃、广西招生。具体分业招生计详见各省(直辖市、自区)的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考信息。

五章  录取规则

  十条 我校严格遵循我市普通校统考试招生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普通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6号公布执行。除我市统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全国普通等学校统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考核、综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业录取男女生比例要求。

  3.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为英语。

  4.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区)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PVC管道管件粘结胶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区)招办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业以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或校考)的省份,已投档考生原则上按业成绩从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区)职(科)艺术类业录取办法录取。

  6.认可国及招生省(直辖市、自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7.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残疾人联会制定的《普通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意见》执行。艺术设计类(含数字媒体技术)业不招收弱、盲考生;教育类业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艺术表演类业不招收听力受限、四肢残疾考生。学校招生业概不招收身体大面积纹身、疤痕等身体重大考生,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为进步促进学生质量就业,建议报考艺术设计类、艺术表演类、教育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六章  入学复查

  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旦发现并查实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郴州橡塑专用胶,学校将按照国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格,符毕业条件,颁发国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科(职)毕业证书。

八章 学生资助

  十三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助贷资助体系,符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学金:用于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学金、国励志学金和学院学金。(1)国学金8000元/人;(2)国励志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学院学金:(综测评前20的在校生)等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学金300元/学期。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等助学金4500元/人/年、国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年、国三等助学金2500元/人/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3.助学贷款: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学费和住宿费,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开发银行向符条件的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本科生每年可贷12000元。

  4.勤工助学:用于帮助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薪酬21元/小时。

  5.突发事件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部分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突发、临时的经济困难。发放标准应根据学生实际分别补助每人每次4000元、3000元、2000元;特别困难者可由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商议决定其资助金额,金额不过5000元。

  6.学费减:用于解决庭经济其困难学生的学费,具体减金额根据学生庭经济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

  7.新生入学资助:报到新生中孤儿、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特困供养庭学生,学校资助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每人1000元。

  8.贫困庭大学生关怀慰问:学校每年走访慰问部分贫困庭大学生,每个学生庭按照慰问金1000元加慰问品5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

九章  收费标准

  十四条 收费标准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拟定)学费: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早期教育、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学费为5000元/年;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学费为5500元/年;网络直播与运营、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数字媒体技术学费为6500元/年;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产品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游戏艺术设计、音乐表演、钢琴伴奏、钢琴调律、舞蹈编、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等艺术类业,学费10000元/年;音乐教育学费6250元/年;学生住宿拟定标准:800—1200元/人/年。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校企作业有: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业代码:500406)、新闻采编与制作(业代码:560205)、传播与策划(业代码:560215)。上述校企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十章  与监督

  十五条 我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以纪检监察室成员为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电话:023—62335660

十章  附则

  1.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校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2.本章程若与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有关政策发生冲突,以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4.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巴南邮政编码:400055 

  巴南招生咨询: 023-62335791、62333136、62330330

  全国费招生热线:400-0560-111

  学院网址:http://www.cqca.edu.cn/

  电子邮件:yxzhaosheng@126.com 

  学院微信公众号:cqwhys(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cqwhyszsc(重艺招生处)   

  学院微博账号: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重艺招生处

  学院百度贴吧账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贴吧  郴州橡塑专用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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